第18章 国有与承包-《三国之赤色黎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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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村长您别说了,我们知道您的意思,只是土地村有了,那我们怎么办?”村民之中有人就提出了疑问。
“也就是说,你们初步认可了土地村有制度,对吧?”李煜必须要得到肯定的回答。
“若有办法解决我们的疑问,那么我们就认可!大家说对吧?”那人回头问了句。
“对,就是这样!”众人想了想立刻回道。
“很简单,承包,也就是使用权!你们的房子,土地虽然归村子所有,但房子的使用权归你们所有,最长七十年,七十年后可以继续办理续约,延长使用期限。
我会给每个村民都发一张房产证,证明这间房子是你们的!
甚至可以给每个年满20岁的人发一张身份证,确保没有人敢冒充你们!毕竟房产证上面不仅有你们的名字,还会有你们的身份证号码!
至于林场、农田和畜牧场,甚至是将来会建立的矿场,你们都可以承包下来自己经营。每年缴纳承包费用就好,最高可以承包十年,年满后可以先村政府,也就是我申请续签!
你们可以承包一小块地方,自己耕种也可以承包一大块地方,然后招募村民来耕种,只要你们提供工钱就好。到时候工钱甚至是工作时间方面,村子也会另外规定好,不管如何都不会让大家吃亏!”李煜缓缓说道。
这方面信息量太大,显然这些村民听不懂。
“村长,那若是有人勾结你夺了我们的土地怎么办?”却有人听懂了,居然还引申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对于这个机灵的家伙,李煜觉得可以重点培养。
“某叫铁牛,大名欧阳行!”这名看起来才十七岁的年轻人回答道。
“你的问题很简单,村子的人大家都认识,谁贪赃枉法,谁假公济私,直接找上门来便是。别说李某如今是村长,以后就算成了县长,那也是大家的公仆,我们自治区的官府,断然不会欺负我们吴越百姓!
以后,咱们的官员和吏员,都由我们自治区的百姓选出来,五年一届,我这算是第一届。五年后你们觉得我不合适,可以选别人当村长便是!下面的官员也是,五年一届,谁敢祸害你们,本村长免了他的职位!”李煜振臂高呼。
“村长此话当真!”欧阳行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,有史以来从来没有一个官府会是这样的。信息量太大,以至于他的小脑袋都有点反应不过来了。
“我骗你们有什么好处?说起来李某也是下层出身,本身也高贵不到哪里去,承蒙老村长看重,各位乡亲的看好,这才当上了村长。我若不为你们,我良心能过得去?再说若我们村子,甚至我们自治区都和大汉一样,那到头来我们建立自治区还有什么意义?
李某眼里,官府本来就是应该是为百姓服务的地方,而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存在。这天下本来就是百姓构成的,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没有天生的贵贱。
不过国有国法,村有村规!你们要举报谁是你们的只有,但也要有确凿的证据,污蔑别人有什么好玩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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