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可是……法官,如果这样就算是求婚的话,那么所谓的订婚未免也太过儿戏了吧?所以,这种订婚理当不被法庭所承认,理当……” “反对!” 法者鸩背着双手,一脸笑容地从起诉方的席位中走出,来到被告方的座位前,微笑。笑的,有些渗人。 “敢问被告方辩护律师,您是否精通我国的《婚姻法》制度?” 判无用一愣,但很快,就算是一个再怎么被欺负的律师,现在也终于是被法者鸩这种态度给惹火了。 “我当然知道判律师很精通《婚姻法》啦!这一点毫无疑问!” 不过,在等到判无用说话之前,法者鸩就已经自顾自地接过话茬,继续说道—— “敢问被告律师,在我国《婚姻法》中,有没有任何地方确定了对订婚的规则?” 瞬间,判无用随之哑然。 法者鸩转过身,冲着法官,笑着说道:“没有错,在我国的《婚姻法》中明确写着,结婚,是以在有关部门登记作为唯一成立条件。我国虽然各个地区都还保留着订婚的习俗,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上,却是并不承认订婚这一概念。” “所以,我要询问对方律师,既然订婚这一概念并不被我国法律所承认,那么请问,到底要执行怎样的行为,双方之间才算是订婚了呢?因为按照对方律师的逻辑,只有在执行了一定的,规范的,有着某种明确规则,并且普遍适用的规则之后,才算是订婚,之后交付的金额才算是彩礼。那么,对方辩护人能够出示这样的规则吗?” 判无用歪着嘴巴,抽搐着,却是怎么也说不出话来。 第(3/3)页